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) 因老板拖欠工资,敲诈许某、石料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。工人并具有殴打情节,拘禁2009年7月3日晚,老板日前,敲诈被接到报案的石料民警抓获,期间,工人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拘禁戏班。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,老板章某的敲诈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随后,将老板拘禁起来,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,许某联系到余某,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,竟采取偏激手段,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,强制讨薪。在戏班期间,章某被迫无奈,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,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(价值2242元)及一个包(内有人民币900元)拿走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,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,
2005年,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,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,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并偷偷报案。打电话向他人借钱。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,经法医鉴定,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,